公告日期:2021-02-23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8327 证券简称:米莫金属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暨以公司不动产提供
最高额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授信及抵押情况
为增加资金流动性,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村支行申请获得额度为人民币 2,200 万元的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有效。具体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以借据为准。
公司将本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屯南村的苏(2016)吴江区
不动产权第 9005651 号不动产(建筑面积 4,972.01 ㎡,土地使用权面积 9,621.8 ㎡)抵押给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村支行,公司在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村支行处的最高2,2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上述不动产的抵押物原值 7,231,756.64 元,账面净值 5,500,424.88 元。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暨以公司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信及抵押的重要性
公告编号:2021-003
申请银行授信并进行资产抵押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 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抵押贷款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助于补充公司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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