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6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8317 证券简称:明宇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借款基本概述
(一)对外借款基本情况
1、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与非
关联方杨泽海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杨泽海提供借款人民币 260 万元,用于其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年化利率为 7%。
2、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与非关联方卢仲礼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卢
仲礼提供借款人民币 560 万元,用于其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年化利率为 7%。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自然人卢仲礼、杨泽海为公司非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借款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卢仲礼
身份证号码:44052019*******314
公告编号:2020-034
住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陈桥村*********
2、自然人
姓名:杨泽海
身份证号码:44512119*******616
住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凤塘镇粦畔村********
三、对外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借款并收取相应利息,可适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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