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3月3日消息,广东证监局于3月1日发布关于对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邱秋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截至2020年8月31日,明宇科技未按期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明宇科技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邱秋雄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