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尼斯: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里尼斯资讯
2018-09-20 16: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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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0



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提名尚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尚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提名王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提名王雅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雅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提名叶远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叶远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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