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证券代码:838315 证券简称:特里尼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杨东芹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王海萍、高超因事缺席,委托董事尚敏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提名尚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尚敏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以上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杨洁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以上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提名王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王海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以上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提名王雅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王雅琼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以上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提名叶远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北京特里尼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叶远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