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农高科: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朝农高科资讯
2023-08-04 1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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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4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粤开证券作为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未履行决策程序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未履行决策程序、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自然人沈帅军于 2022 年 3 月 7 日签订《企业经营权承包合同》。协议
约定沈帅军承包经营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四年,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承包费为 500 万元/年。

合同中承包经营目标如下(其中发包方即甲方为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包方即乙方为沈帅军):

“(1)因朝农高科公司目前公司处于新三板基础层,初步具备了进入创新层的条件,双方约定了承包租赁经营目标是在 2022 年取得符合进入创新层的条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2)从 2022 年开始,乙方应努力做到朝农高科业绩(产值)以 2 亿元为基
数不低于 30%的增长,每年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如年净利润低于1000 万元,由沈帅军负责以自有资金补齐。

(3)承包期满后承包费以外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双方投入研发和新产品开发成果归各自所有,一方需要使用对方成果的,应支付使用费,具体条件由甲乙双方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公司签订的《企业经营权承包合同》属于重大影响事项,该合同对赌条款的目的为针对创新层、北交所所设,结合公司过往的经营情况、收入增长及利润情况实现的可能性存疑。公司对此事项未审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公司治理瑕疵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将相关风险告知公司,并督促公司披露相关公告。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沈帅军签订的《企业经营权承包合同》。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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