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5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8302 证券简称:开普勒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郑州开普勒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开普勒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1000091),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相关申请文件,公司预计2018年将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2018年度将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开普勒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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