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华停车: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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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0 15: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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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0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38299 证券简称:子华停车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子华停车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



结束时间:2017年2月27日 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7-004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思源路782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 《关于预计2017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租赁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告编号:2017-004



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2月27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思源路 782 号公司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杨华



联系电话:0575-81199118



邮箱地址:zjzihua@163.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思源路782号公司办公楼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子华停车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子华停车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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