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8295 证券简称:浔沣轨道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
准则旅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27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
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于“其他收益”项目。本次变更未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7-027
七、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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