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1
证券代码:838294 证券简称:井泉中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29日审议并通过:
1、免去郭建国先生董事职务,免职后,郭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免去冯永军先生董事职务,免职后,冯永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免去李贝蓓女士董事职务,免职后,李贝蓓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免去李勇先生董事职务,免职后,李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5、免去李兴彦先生监事职务,免职后,李兴彦先生继续担任公司采购部长职务。
6、免去张荣侠女士监事职务,免职后,张荣侠女士继续担任公司会计职务。
7、任命张仁华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仁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任命吴丽艳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吴丽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任命杨博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任命李威阳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威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任命周云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会届满为止。周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2、任命王秀婷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会届满为止。王秀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3人,持有公司股份40,82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
李井泉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均为:
同意股数40,8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免职董事郭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免职董事冯永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免职董事李贝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免职董事李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9.8%。
该免职监事李兴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免职监事张荣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吴丽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杨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李威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监事周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监事王秀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人事调整。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该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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