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0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8294 证券简称:井泉中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质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井泉、李勇通知,李井泉、李勇已与张仁华签订质押合同,两人合计质押20,000,000股,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张仁华,质押股份已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由于公司没有及时收到股权质押信息,所以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现予以补充披露。
公司今后将严格依照《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安徽井泉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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