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1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8287 证券简称:百欧森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研发、经营、市场、技术、生产等各类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管理层推荐,经2017年11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付鹏举、赵鹏、钟家星、宋玉愿、肖磊、陆禹庭、钟林芝、李晶晶、刘九玉、邹芝瑛、庄奇城、詹剑明、陈敬忠、陈一晓、段雪晴、王双清、彭增亮、唐芳、彭亦军、张婷、牛双燕、杨坤、公丕君、杨海军2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已于11月16日到11月24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且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未提出异议。
2017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同
意上述员工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2017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 公告编号:2017-027
案》。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股数87,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股东邬娅玲、罗威、罗铁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27,300,000股。股东大会同意认定上述2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全体职
工大会会议决议》。
(四)《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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