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9
公告编号:2019-049
证券代码:838280 证券简称:盛世华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盛世华安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盛世华安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50299393C
承诺主体名称 孙浩元
承诺主体同意社会信用代码
320521196602059132
或身份证号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回购股份
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承诺开始日期
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
公告编号:2019-049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
承诺有效期
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
承诺履行期限
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自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孙浩元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孙浩元承诺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杨凤志、蔡云波、天津鸿亚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敏芒商贸有限公司、钱祥丰、张杰。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函或申请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回购相对人签字或盖章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孙浩元按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 0.85 元人民币/股,对回购相对人杨凤志、蔡云波、天津鸿亚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敏芒商贸有限公司、钱祥丰、张杰实施回购,回购数量以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
公告编号:2019-049
量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任何争议,各方应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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