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6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8278 证券简称:海光药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海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继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海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天津海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0-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立军、底偃鹏回避表决。董事高立军任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董事底偃鹏任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票据池业务的追认》
1.议案内容:
公司子公司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盘活票据资产,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加入由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单位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展的票据池业务。作为出质人,将入池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入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20,758,349.48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入池金额为 21,385,225.72 元。业务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立军、底偃鹏回避表决。董事高立军任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董事底偃鹏任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继续办理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子公司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盘活票据资产,拟继续办理由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管理单位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展的
票据池业务。入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业务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公告编号:2020-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立军、底偃鹏回避表决。董事高立军任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董事底偃鹏任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12kt/a 药用碳酸氢钠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完善产品结构、实现血液透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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