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8274 证券简称:星捷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星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海南星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求,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计划谋求资本市场上市。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采取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有效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3
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转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海南星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海南星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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