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8274 证券简称:星捷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星捷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上午 9:3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3-015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274 星捷安 2023 年 6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海口)律师事务所将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 3 号美源日月城综合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结合 2022 年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完成情况,制定了《2022 年财务决
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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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制定了《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12)。(七)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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