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8272 证券简称:ST雄狮备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信阳雄狮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见证律师变更情况
信阳雄狮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聘请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李涛、王宇维律师。现由于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原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由原李涛、王宇维律师变更为陈科、杨婷律师。
二、 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三、 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影响: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变更系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所致,不会对股东 大会的见证工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议见证律师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信阳雄狮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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