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思”、“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海尔思,证券代码:83826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海尔思的主办券商,对海尔思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海尔思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布了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1,250,002 股,发行价格 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16.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中
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02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该次股票发行对象
认购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登记确认书》(107000015103),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
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完成股份登记。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朝阳支行及诚通证
券(原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朝阳支行设立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99250894687,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 10,000,016.00 元,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出具的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登记函。经核查,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不存在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250894687 10,000,016.00 0.00 已销户
宜春市朝阳支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书(修订稿)》,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共发生一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发行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该次变更系从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出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原计划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用途变更为归还流动资金银行贷款,该次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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