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9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8249 证券简称:邦德激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济南邦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济南邦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
划,公司考虑未来选择适当时机申请于“科创板”或A股其他板块转板上市。现为提高决策效率并为未来上市计划做准备,公司决定暂时退出新三板市场,拟主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孔杰承诺:“本人承诺按照1.63 元/股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
公告编号:2020-022
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
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 1.63 元/股。
(三)回购有效期限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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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
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田超
联系电话:0531-88690658
传真:0531-88690199
邮箱:dongmi@bodor.cc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299 号鑫盛大厦 1 号楼 21 层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济南邦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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