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网安: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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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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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1

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一节 信息披露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河南山谷创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 115 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
地 9 号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50.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与投资人另行签署协议约定的除外)。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为员工谋良好发展,为股东创丰厚收益,为社会尽更多责任。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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