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3
证券代码:838226 证券简称:同德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新疆同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购买方:新疆同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股份”或“公司”)
交易对手方:托克逊县九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城投”)。
交易标的:九龙城投所属托克逊县阿乐惠镇统计监测站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项目。
交易事项:同德股份购买九龙城投所属的阿乐惠镇统计监测站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项目。
受让方:同德股份
交易价格:2,583,000.00 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签订为准)
协议签署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
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以公司 2018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测算,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托克逊县九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解放南路西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号办
公楼 3 层 307 室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解放南路西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号办公楼 3 层 307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争
实际控制人:托克逊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主营业务:新能源充换电站及充电桩投资建设与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
设;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房屋拆迁及物业管理;生态基地建设;水源地水
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引水工程、污水
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注册资本:21,090,000.00 元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九龙城投所属托克逊县阿乐惠镇统计监测站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项目
2、交易标的类别: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
3、交易标的所在地:托克逊县阿乐惠镇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租赁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九龙城投已委托金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9 年 7 月 19 日为评估基准
日进行了评估,评估价 258.3 万元。
三、定价情况
交易底价为 2,583,000.00 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同德股份拟购买九龙城投所属的阿乐惠镇统计监测站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项目。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购买交易完成后,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布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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