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3
公告编号:2016-011
证券代码:838217 证券简称:中和车身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中和车身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张海琴通过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整,期限两年,年利率10%。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张海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殷怡敏之配偶,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董事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殷怡敏、张海
琴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认公司董事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海琴 武汉 自然人 -
(二)关联关系
张海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殷怡敏之配偶,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性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张海琴通过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 万元整,期限两年,年利率10%,协议生效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公告编号:2016-011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该借款为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3500万元的《授信(融资)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额度2000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为帮助公司解决融资问题,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发展,对公司正常经营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中和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武汉中和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三)《委托贷款协议》
武汉中和车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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