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2
ST基骏:838203_年报问询函_公司一部【2022】第125号基骏股份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回复)
全国股转公司:
1、关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你公司原主营业务为新型户外灯具、智慧城市互联系统、节能改
造服务,2020年11月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主营业务变更为电子
商务服务、经纪代理等服务。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68,222.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其中经纪代理业务实现收入
2,900,707.47元,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实现收入567,515.19元。你公
司解释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疫情及业务转型暂时性困难影响所致。
你公司报告期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767,681.51元,占
销售金额比重合计50.97%,其中4名客户为自然人。截至2021年
12月31日,你公司未弥补亏损-29,203,633.34元,已超过股本
总额。你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
告》,有关变更事项于2月14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你公司2021
年财务报告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事项之一,系年审会计
师认为你公司受疫情及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且尚无明确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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