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川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广川股份资讯
2019-04-26 15: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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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8177 证券简称:广川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广川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12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公告编号:2019-01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45,479,255.23 - 45,479,255.23



负债合计 16,837,822.26 - 16,837,822.26



未分配利润 3,406,040.96 - 3,406,04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641,432.97 - 28,641,432.97



少数股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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