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3
公告编号:临2017-004
证券代码:838177 证券简称:广川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广川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公告编号:临2017-004
(三)变更原因
2016年12月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2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2月1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调增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
金额19,504.60元,调减2016年度“管理费用”19,504.60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广川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江苏广川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临2017-004
江苏广川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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