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出席次 表决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赵纯永 8 8 均同意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战略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对主营业务的总体发展进行规划,并提出合理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自 2023 年 9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自上述制度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末,公司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度,本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
2023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告》 同意
10 日 第十次会议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