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8157 证券简称:华光光电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情况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祥武、开北超、刘存志、苏建、丁志红、张新、刘希柱、冯明峰、赵霞焱、刘永波、陈康、吴凯、孙素娟、朱振、马明月、鞠志远、吴海雷、赵军华、刘成成、秦华兵、江建民、马光宇共计22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公司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做如下安排:
1、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员工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应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2、公司拟定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公告编号:2018-051
议,及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核心员工名单并发表意见。
3、公司拟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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