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光电: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华光光电资讯
2018-12-05 19: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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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5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8157 证券简称:华光光电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0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在册股东在股权登记日至股东大会召开三日前未书面告知公司行使优先认购权并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的,视为现有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49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济南高新区天辰路183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业务团队、技术团队的稳定性,肯定骨干员工和关键员工的作用,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拟提名张祥武、开北超等22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本次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将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面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该议案所涉人员尚需向公司全体职工公示并征求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且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其责任感及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并制定了《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元,发行股份不超过2,980,000股(含2,980,000股)、发行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共计29人,其中董事、高管7人,监事2人,核心员工22人(包括监事2人)。


公告编号:2018-04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50)。
(三)审议《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方案后且经相关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请全体股东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

(1)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之目的,聘请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拟定、签署、批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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