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证券代码:838157 证券简称:华光光电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的有关规定,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光电”或“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股票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4,166,6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999,992.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购置和更新生产设备。2017年2月24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光光电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0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49,999,992.00元认购款。
2017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457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4,166,666股,其中限售0股,不予限售4,166,666股。
2017年3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于2017年3月2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
2017年5月17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5,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募集资金
合计人民币66,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8月2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光光电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85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到66,000,000.00元认购款。
2017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47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5,500,000股,其中限售0股,不予限售5,500,000股。
2017年9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于2017年9月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8808934。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804730。公司已按照
《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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