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6
公告编号:201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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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157 证券简称:华光光电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对杭州增益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益光电”)进行股权投资。公司拟向增
益光电增资人民币 80,000,000.00 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8,587,379.34
元,公司拟对外出资金额 8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0.28%。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净
资产额为 160,292,995.42 元,公司拟对外出资金额 8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49.91%。根据《非上
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公司拟对外
出资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超过 50%,占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未超过 50%,且公司的业务、资
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拟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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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杭州增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
于公司与杭州增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
书>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向杭州增
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 6 名,实际
出席董事 6 名,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
弃权。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按照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需向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新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增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21 号大街 60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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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半导体光电器件、
半导体光电器件应用系统;批发、零售:半导体光电器件、半导体光
电器件应用系统;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适应市场需求,拓展公
司业务范围, 在公司现有红光激光器业务基础上发展蓝绿激光器业务,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
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
力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能力,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关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是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举措,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
场营收能力,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五、备查文件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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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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