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6
证券代码:838157 证券简称:华光光电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4,166,6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由1名机构投资者认购,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999,992.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购置和更新生产设备。
2017年2月24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光光电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0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49,999,992.00元认购款。
2017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457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请。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8808934。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金额49,999,992.00元,已使用0元,结息110,497.80元,余额50,110,489.80元。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
2017年5月17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5,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由3名机构投资者认购,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66,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8月2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光光电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85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到66,000,000.00元认购款。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804730。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金额66,000,000.00元,已使用28,536,834.52元,结息65,412.61元,余额
37,528,578.09元。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购置和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能力,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2.00元。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向房地产理财产品,购买住宅类房产或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也未购置工业楼宇或办公用房,不用于宗教投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0,000.00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变更后的用途
根据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存量情况及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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