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6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38154 证券简称:海富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38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清市新厝新江路9号福清出口加工区(围网内)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
公告编号:2019-038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公司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等形式融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贷款等形式的融资,授权董事会与银行进行协商,并处理相关事宜。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授信即将到期,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重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实际融资金额以贷款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融资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银行授信由福州海富特贸易有限公司、陈红红、钟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自有土地厂房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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