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7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8154 证券简称:海富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成本,扩大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详见《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
公告编号:2019-032
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8月20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富特,证券代码:838154)于2018年8月2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2019年2月19日,公司再次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5月20日,参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尚未完成,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特此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再次申请延期恢复转让,更改后的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8月20日。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富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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