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5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8153 证券简称:华誉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沈阳华誉地源热泵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誉”)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华誉名下拥有住宅房产两处,长期闲置,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未来投资需要,沈阳华誉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以上房产,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备案价格且为正数,最终转让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北交所的摘牌价格。
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总资产为人民币 436,631,803.7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89,180,971.28 元,公司总资
产的 50%为 218,315,901.85 元,总资产的 30%为 130,989,541.11 元,期末净资产
的 50%为 44,590,485.64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两处房产的净值为 135.61
公告编号:2022-018
万元。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累计数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沈阳华誉地源热泵供热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进行出售的议案》。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次交易尚需完成资产评估备案、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等程序。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待受让方确定、成交金额确定并签订协议后,公司将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产(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O60710875 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O60710870 号)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 30-1 号(1-11-2)、沈阳市于洪区
公告编号:2022-018
吉力湖街 30-1 号(2-10-1)。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交易有关规定,沈阳华誉拟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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