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东方嘉禾:国信证券关于东方嘉禾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北京东方嘉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禾”、
“公司”)因年度报告编制审查工作尚未完成,且考虑公司未来发展
方向的调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在2019年4月30日前无法按期
披露;公司争取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书面提醒东方嘉禾应在规定时间内披
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8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如公司在2019年6月
30日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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