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0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8143 证券简称:东方嘉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东方嘉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嘉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且该议案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自然人投资者刘震,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9元,向发行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484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499,996.36元。2017年9月8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494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定向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9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7]6107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3,813,524.86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695,675.36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6,086,296.84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15,737.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账户号码:110920512410101),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所存放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10,499,996.36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3,813,524.86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695,675.36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期募集资金已使用6,086,296.84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15,737.55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使用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499,996.36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三、利息收入总额(扣除手续费) 9,203.86
四、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813,524.86
具体用途:
结算款 887,165.19
员工工资 1,434,182.68
日常运营费用 1,492,176.99
五、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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