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7
证券代码:838139 证券简称:万齐农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齐农业于2016年10月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6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6,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2元,共募集资金 6,120,000.00 元。
2016年11月1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1-00227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9069号《关
于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6年1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6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6年10月25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
公司按照《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作为认购账户,专门存放与管理募集资金,并已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卫市沙坡头区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情况如下:
户 名: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卫市沙坡头区支行
银行账号:964006010000410255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6年11月2日前全部缴存于验资专用账户,
根据《宁夏万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截至2017年6月30日,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193.02元,已使用6,120,000.00元,募集资金
剩余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也不存在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万齐农业于2016年10月8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本
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对外采购苹果、枸杞等农副产品,扩大公司业务范围与规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6,119,496.05元,资金剩余503.95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项目 金额 (元) 备注
一、募集资金总额 6,120,000.00
减:发行费用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93.02
6,120,000.00发过行此费账用户未通支
二、募集资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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