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8123 证券简称:利浩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发展经营需要,预计关联方季文广、李国、季文东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8000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季文广、李国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季文广、季文东、李国回避表决。同意股数4,648,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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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季文广
住所:凌源市北建昌街(鑫福家园二期17号楼)
2.自然人
姓名:季文东
住所:凌源市大河南中坤小区2号楼一单元201室
3.自然人
姓名:李国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22-6号楼
(二) 关联关系
季文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64,598,500股,占总股本的74.25%;李国担任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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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6,500股,占总股本的7.85%;季文东是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为控股股东季文广兄弟。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季文广、季文东、李国分别为公司日常发展经营提供无偿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关联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务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2
(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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