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5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8123 证券简称:利浩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1日审议并通过:
1、任命吴洪波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本议案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
2、任命任晓俊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本议案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 7
人,持有公司股份86,99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99.99%,会议由
季文广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86,990,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0
该任命董事吴洪波持有公司股份1,99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29%。吴洪波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董事任晓俊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任晓俊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岗位正常变动。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该人事任命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人事任命审议通过后,优化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进一步规范运作。此次任命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关于任免董事的决议。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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