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水食品: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东水食品资讯
2023-04-28 17: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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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8093 证券简称:东水食品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非标准保留意见的《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3)第 146140 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根据《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3)第 146140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往来存在资金拆借

贵公司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 13.44%,如“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所述,贵公司与福建省波罗的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罗的海公司”)存在资金
拆借。2022 年度累计向波罗的海公司拆出资金 50,518,154.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述资金未收回并无担保(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768,296.93 元)。我们无法确定拆出前述资金是否必要,也无法就前述资金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

公告编号:2023-012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13.44%,如“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所述,公司与福建省波罗的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罗的海公司”)存在资金拆借。2022 年度累计向波罗的海
公司拆出资金 50,518,154.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未收回,资
产负债表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768,296.93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拆出资金尚未收回。

针对审计意见中涉及事项,公司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董事会会督促公司落实尽快收回拆出资金;

2、进一步加大与波罗的海公司的业务合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尽快收回拆出资金。

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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