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水食品: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东水食品资讯
2023-04-28 1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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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8093 证券简称:东水食品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福建东水食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日出具了非标准保留意见的《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永证审字(2023)第 146140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 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根据《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3)
第 146140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往来存在资金拆借

贵公司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 13.44%,如“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所述,
贵公司与福建省波罗的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罗的海公司”)存在资金
拆借。2022 年度累计向波罗的海公司拆出资金 50,518,154.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述资金未收回并无担保(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 认利息收入 768,296.93 元)。我们无法确定拆出前述资金是否必要,也无法就 前述资金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公告编号:2023-013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中形成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非标准保留意见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2、监事会将会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福建东水食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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