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838081 证券简称:汇志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广州市汇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汇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翁宝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众环审字(2017)05019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7,679,352.2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5,524,935.31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767,935.22元,本年度改制完成进行净资产折股时已分派9,180,439.0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255,913.23元。
2016年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
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送1股,共计派送现金股利120万元人民币(含税),股票股利120
万股。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因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8--24号3层D08房”变更为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街108号东座1001单元”(最终结果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为准)。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由1200万股增加至
132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为准)。根据权益分
派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住所的变化,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具体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8-24号三层D08房。”
现修订为“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街108号东座1001
单元。”
2、《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
000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00,000元。”
3、《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
每股面值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00,000股,无其他
种类股份。”
现修订为:“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每股面
值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00,000股,无其他种类股
份。”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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