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锐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安锐信息资讯
2023-06-06 18:59: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6-06


证券代码:838075 证券简称:安锐信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制度,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
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

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编制公司定期报告或定期报告摘要;

7.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8.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 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人事安排,根据规定向控股子
公司或参股子公司委派、推荐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

14.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 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16.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7.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9.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20.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