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3
2021 142
当事人:
吉林省中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中辰园林),住所地:吉林
省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 B 座 10 楼 1015 号房。
赵树海,男,1960 年 1 月出生,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中辰园林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1 年 6 月 10 日,中辰园林的实际控制人赵树海所持股
份 2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97%。如果
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中辰园林补充披露了上述
股份质押事项。
中辰园林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赵树海未能及时告知重大
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且赵树海作为董事会秘
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
出如下决定:
对中辰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树海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
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
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代章)
2021 年 9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