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证券代码:838057 证券简称:山外山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8.5714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价值 观——让生命价值得到最大体现
公司使命——打造世界一流血透品牌,造福全世界肾脏病患者。
公司精神——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追求卓越,追求完美,止于至善。
企业训言——忠诚 感恩 责任 使命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Ⅲ类:6845-4血液
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批发、零售:Ⅱ、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
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以上经营
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软件研发;生物制品的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技术服务、医疗设备技术服务、医疗设备维修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通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2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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