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社: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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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17: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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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4



公告编号:2018-052

证券代码:838044 证券简称:云工社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郑州云工社社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郑州云工社社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12月21日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郑州云工社社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工社),住所地:郑州航空港区中部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7号楼201-206室。



曹国富,男,1988年1月生,云工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云工社董事长。



王利伟,女,1989年5月生,时任云工社信息披露负责人。



汤素娜,女,1972年10月生,时任云工社财务总监。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8-052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曹国富控制的企业存在以下资金占用事项:郑州云工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拆借云工社资金17,242,902元;郑州云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拆借云工社资金1,671,380元;郑州云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拆借云工社资金1,253,448元;拆借金额合计达到20,167,730元,占挂牌公司2016年期末净资产的77.65%,截至2017年12月28日,上述违规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王利伟、汤素娜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知悉。云工社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云工社未及时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曹国富作为控股股东,其控制的公司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4.1.4条的规定;曹国富作为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王利伟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汤素娜对上述资金占用知悉并进行了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云工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曹国富、王利伟、汤素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云工社及上述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曹国富、王利伟、汤素娜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云工社及上述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18-052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是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行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是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行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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