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8043 证券简称:中昊环保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中昊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
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安徽中昊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环保”或“公司”)委托,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9)第460119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对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一)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公司其他应收款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余额4,680,000.00元,计提坏账准备468,000.00元,账面价值4,212,000.00元,我们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判断其可回收性。
2、2018年公司确认上海中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9,894,496.08,期末应收账款上海中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余额18,313,057.24元,计提坏账准备915,652.86元,账面价值17,397,404.38元,对于上述事项,我们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判断收入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九所述,贵公司出现债务无法偿还以及被申请强制执行情况。此外,贵公司存在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毛利率大幅度下降、工资拖欠等情况,致使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19-020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中昊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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