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科技: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彩科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彩科技资讯
2020-07-09 16: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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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9


首创证券

关于青岛光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青岛光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光彩科技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原定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受疫情期间,公司部分股东出
行受限,公司决定延期召开当次股东大会并于 7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相关事项。延期召开的股
东大会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延期后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5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十四条“股东大 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 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 日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十四条“股东大 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 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 日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处罚的 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光彩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光彩科技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首创证券
2020 年 7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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