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2
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关于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驰欣创”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朗驰欣创辅导工作小组,包括吴宏兴、黄荣、张远明、王昭阳、杨许滢、武侠、张楚仪、李中泽、丁镭、罗宇鹏,其中黄荣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
告签署日。
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现场集中授课培训、电话会议、外部访谈、现场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的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査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在前期尽职调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全面尽职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朗驰欣创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及整理历史沿革、股本结构、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协助制定、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律师协助公司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会同会计师协助公司建立健全的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及其一系列配套制度,并对公司章程、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指导公司按照上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均得到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招商证券严格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并就发现的问题提供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方案。管理层已根据建议实施整改,整改效果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通过本期辅导,辅导对象已初步具备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招商证券将协同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对辅导对象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并对辅导对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核查。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招商证券将继续安排吴宏兴、黄荣、张远明、王昭阳、杨许滢、武侠、张楚仪、李中泽、丁镭、罗宇鹏作为辅导人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继续由黄荣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招商证券辅导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遵循辅导计划,勤勉、尽职、审慎地履行辅导职责。针对前期发现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建立辅导工作底稿;组织中介机构商讨解决方案;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协调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实施辅导计划,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特此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