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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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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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1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姜传舜、邓斌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399号14C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在各位董事的支持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及相关工作。董事会对2018年度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等各方面工作进行汇总并详细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监事会在各位监事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企业各项经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监事会对2018年工作进行汇总并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2019-008)。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2018年度各项经营成果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编写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对公司2018年度各项经营成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编写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继续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31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399号14C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张旭,电话:021-62792260
(二)会议费用: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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